2013年7月21日
雨后春笋般地各建筑工地中大量出现的临时活动板房和居民自建房,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活动板房。还有大量的工业厂房也选择了活动板房式结构进行搭建。
图片 2-4 广州某工业厂房采用的活动板房
而国内对其研究的发展主要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1、起步阶段(20世纪八十年代~21世纪初期)
活动板房自上世纪六十年代传入我国后,经过这几十年的发展,这种房屋已经成了当前必不可缺少的一类建筑,尤其是2000年后,活动板房的发展更是以极为迅猛的速度在发展。
20世纪80年代我国从日本引进几百栋轻钢结构低层别墅,90年代个别国外公司为推广其产品在北京、上海等地建立了多层轻钢结构集成住宅楼,但是大规模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轻钢结构集成住宅建筑还是近几年才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北京、天津、新疆、湖南、山东莱芜、安徽马鞍山、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地开始并建成一批低层、多层和高层轻钢结构集成住宅试点工程。同时,在建设部组织编制的《钢结构集成住宅建筑产业化技术导则》的指导下,很多科研单位和钢结构公司都分别在轻钢结构集成住宅体系的研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总的来说,在这一时期是国内活动房屋的萌芽时期,研究成果多侧重于对这一行业现象进行描述和前景分析展望,还只停留于在感性的认识和分析。
2、全面兴起阶段(2000年~至今)
轻钢结构集成住宅在我国尚属试验、起步阶段,但目前己在全国各地普遍开花。在我国,适宜用于低层、多层建筑的轻钢龙骨结构集成住宅具有很好的发展优势。特别是在2008年我国四川发生了5.28汶川大地震后,活动房屋的企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出现,据统计仅四川成都一地就涌现出几百家生产活动板房的工厂。
出现这种现象主要由于有以下的时代背景:
1、我国钢铁行业迅猛发展,2004年的钢产量达到2亿吨,成为世界第一钢材生产大国。随着我国冶金企业不断调整产业结构,钢与钢材的品种、规格日渐增多,建筑配套产品日益齐全,为钢结构集成住宅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
2、我国政府高度重视钢结构建筑发展,建设部在新修订的《建筑技术政策》中,明确提出积极发展钢结构的方针,把钢结构技术列为10大重点推广技术。2002年发布了《钢结构集成住宅产业化技术导则》又为轻钢集成住宅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证和技术支持,这必将对我国钢结构建筑的发展起积极推动作用。
3、冷弯薄壁型轻钢龙骨集成住宅满足我国住宅产业化的要求。集成住宅产业化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进一步深化,或者说,城市可持续发展要求住宅产业化,二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在早期,活动板房没有统一的认同的建造标准。按发展与兴起的时间顺序,活动板房又可分为三大类:
1、水泥活动板房。
早期的建筑工地临时住房,多数是由建筑工队自己建造的。所建造的临时住房,规格最高的,当属以水泥墙为主体的住房。石棉瓦被取缔后,直接采用PU瓦代替。这就是最早的活动板房:水泥活动板房。但水泥活动板房不具活动性,虽直接采用建筑材料,但工期长,造价高;工程完成后,拆除水泥住房困难,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不能循环使用。
2、镁磷活动板房。
镁磷活动板房,是真正意义上的活动板房,采用镁磷板为墙体材料,以轻钢结构作为板房骨架。轻钢结构的质量也渐渐被人们认同。板房的组装技术也趋于成熟。活动板房的生产、安装标准也渐渐形成。但随着彩钢活动板房的出现,镁磷活动板房成了过渡期的产品。
3、彩钢活动板房。
镁磷板质轻、强度底,其防水、防火等性能比不上EPS彩钢板。很快,人们就发现镁磷板不适宜作为外墙体材料,只适宜作为内墙材料。于是开始采用性能、外观俱佳的彩钢板作为外墙材料。以彩钢板为外墙体材料,采用标准模数进行设计,这就是现在的普通型活动板房初形。整体美观,与诚市建筑风格相融,性能更佳。其的出现,解决了镁磷活动板房外墙强度低的缺点,迅速取代镁磷活动板房,成为活动板房的标准型。这也使活动板房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不仅作为建筑工地的临时住房,也用作楼顶加层、商铺、城市市政及安置用房等。
2.5 本章小结
本章节主要讨论了活动房屋的几个基本问题,在国内外不同学者、组织有代表性的定义进行分析归纳基础上,本章给出了集装箱式活动房屋的解释性定义-----以尺寸大小和居住功能的可移动式建筑为其最重要的部分,价格低廉,空间功能齐全,但可以达到居住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与传统建筑的对比分析
3.1 类比传统住宅及公寓式酒店建筑的设计标准
由于活动房屋一般来说属于一种半临时性的建筑类型,它的使用特点介于传统住宅建筑与公寓式酒店客房比较相近,故此本文将活动住宅设计标准与住宅和公寓式酒店设计标准进行对比分析。
1、住宅设计的目标:充分考虑现代家庭的行为需要,合理分配各居住空间,提高设备、设施的配置水平,较好体现居住环境的居住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其基本要求如下:
(1)保证居民文明生活需要,新建住宅应是具有一定面积水准、性能水准和设备水准的良好室内居住环境。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但由于其临时性特点,水准可适当降低。
(2)对应于家庭人口构成、生活方式变化和居住水平的提高,新建住宅应具有多样性、广泛适应性的特点,或可以根据需要和已具备的条件变更平面设计的可能性。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其活动性的特点即随时变更平面的可能性体现。
(3)为保证居住性、舒适性和安全性,各行为空间应有合理的空间关系,实现公私分离、食寝分离、动静分离,各空间之间应联系便捷,防止互相穿套与干扰。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满足基本的居住、舒适与安全性。
(4)设计必须考虑居住者的行为要求及特征,施工与维修的便利条件。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且应对其施工维修便利性要求更高。
(5)充分考虑各地的气候、风土、生活习惯,并有效利用当地的材料的施工特长。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虽其具备活动性特点,但其本质上仍然是住宅。
(6)确定主体建筑和设备、住宅各部件间的统一尺寸规格。并确定由部件间连接而形成的协调空间的法则。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为方便其运输与活动,其建筑主体应尽可能的小型化。
(7)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为基础,按照地区的要求,在节能、节地、节材等方面体现良好的经济性。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
(8)应考虑人口老龄化和残疾人家庭的社会需求,创造适宜的多类型的住宅。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也应有同样的需要,但要求与标准可适当降低。
下表为城市新建普通住宅的功能和室内环境标准与集装箱式活动住宅的对比:
普通住宅 | 集装箱式活动住宅 | |||||
1 | 各功能空间的使用低限值 | 卧室 | 双人9㎡单人6㎡ | 卧室与起居室合二为一 | 12㎡ | |
起居室 | 10㎡ | |||||
厨房 | 4㎡ | 厨房 | 2.56㎡ | |||
卫生间 | 3㎡ | 卫生间 | 1.5㎡ | |||
2 | 层高 | 2.8m | 层高 | 2.4m | ||
3 | 各功能空间应符合相应的声、光、热、空气环境的有关标准 | 各功能空间应符合相应的声、光、热、空气环境的有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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