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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居住建筑恢复性重建设计研究(4)

2013年9月14日

震后灾区面临种种困难,不管是建筑材料,施工力量等都需要从外地输入,在面临“居无定所”的情况下,重建力量只能解决居民居住的基本问题,很难解决灾民对居住建筑个性化的需求,难以满足家庭日后的发展,而且受灾群众也没有像购买普通商品住宅那样可以方便选择的条件。传统的居住建筑,建筑施工工艺相对复杂、建筑能耗大、建筑施工周期长而且形式比较单一,可变性小,难以满足住户的多样化需求。

通过对国内己有的震后重建案例和现有的技术条件分析后发现,在震后重建的过程中,因为特殊条件的限制,重建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对震后重建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以及对现有的居住区的建设方法的归纳整理,总结出一些震后居住区重建过程中可供参考的意见,以期兼顾建筑的应急建设和建筑长远发展的需求。

1.2.2 研究的目的

震后重建工作面临抢险救灾、交通不畅、建材短缺等众多困难,而且灾民对住所的需求有数量和时间上的要求,所以重建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重建中我们应从国内外灾区重建经验和教训出发,梳理震后重建研究的基本观点和做法。通过从现有的建筑理论中找寻适宜震后临时过渡性建筑和永久性居住建筑的设计方法、施工方式和技术,归纳出一种适宜震后居住区恢复性重建的设计方法与原则,为震后的重建提供一定的借鉴。本文通过对集装箱住宅(如图 1.6)与CSI住宅(China Skeleton Infill,中国的支撑体住宅,以下简称CSI住宅)(如图 1.7)的分析介绍研究这两种住宅形式在震后重建中的适应性。我们希望灾难永远不要降临,但当灾难降临吋如果我们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震后重建设计原则与设计方法,那么无疑会对住区震后的恢复性建设起到引导性和指导性的作用,以减轻对灾民造成的次生伤害,使灾民能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法国勒阿弗尔市集装箱宿舍

图 1.6 法国勒阿弗尔市集装箱改造成的学生宿舍

CSI住宅结构分解图

图 1.7 CSI住宅分解图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1.3.1 相关研究内容概念的阐述

在本文及关于震后居住建筑重建的相关文献中,经常出现几个与住区相关的名称,在此对这几个名称的含义加以介绍并进行界定。

1.3.1.1 居住建筑

居住建筑是指供人日常居住生活使用的建筑物。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公寓。现代居住建筑类型多样,“户”或“套”是各类住宅的基本组成单位。住宅建筑按组合方式可分为独立住宅和多户住宅两类。按层数可分为低层、多层、小高层住宅、高层住宅等。按居住者的类别可分为一般住宅、高级住宅、青年公寓、老年人住宅、集体宿舍、伤残人住宅等。根据不同结构、材料、施工方法以及主体结构的不同特征可将住宅分为砖混结构住宅、钢筋混凝土结构住宅、框架结构住宅、框架剪力墙结构住宅、钢结构住宅等,各种结构有其自身的特点。

1.3.1.2 临时过渡建筑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拆除、结构简易、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和建设等部门批准,但在批准书上都应当有规定的使用期限。一般规定临时建筑物不得超过两层,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建筑物的特点是结构相对简易、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层数不超过两层、材料不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临时建筑物不予确权发证,不得改变使用性质,使用期满或因城市建设需要时,必须拆除。

1.3.2 相关研究内容的确定

震后住房重建包括四个阶段:1995年,美国特拉华大学灾难研究中心的Quarantelli教授建议在灾害研究中将“住房”(housing)和“避难所”(sheltering)区分开,后者是指暂时不能正常进行日常活动的居住形式,前者是指受灾户重新恢复正常活动的居住空间,如做饭、洗衣、社交、工作、上学和娱乐等。他把灾后住房重建分为四个阶段:紧急避难所、临时避难所、临时住房、永久性住房。

1.3.2.1 紧急避难所

紧急避难所是指在灾害高峰时期受灾户居住的地点,它可以是公共设施或者是受灾户亲朋的住所。但由于居住时间很短,不能保障食品或其他服务的供应。

1.3.2.2 临时避难所

临时避难所是指灾后可预期的阶段内供受灾户居住的场所,可以是帐篷、自建棚屋、公共设施、亲朋的住房或者受灾户的其它住房。由于居住的时间较长,需要对食品、医疗和其他服务进行保障供应。

1.3.2.3 临时住房

临时住房是指受灾户临时居住的场所,此阶段内受灾居民恢复了日常生活,临时住房可以是预制临时房屋、自建棚屋、活动板房、公寓或受灾户亲朋的住房。

1.3.2.4 永久性住房

永久性住房是指受灾户能够永久居住的建筑。这是指受灾户回到他们重建的住房或者搬到了新建的永久性住房中进行日常生产生活。

本文研究的主要对象为灾后第三、四阶段的住区恢复性重建的研究,也就是临时住房与永久性住房的研究。居住建筑根据产品性质分为:普通住宅,别墅,公寓,花园洋房。普通住宅意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等。常见于文本中的住宅形式主要是传统民居、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等。传统民居多见于广大的乡村以及城镇中,多为单层、两层单体住宅。对于传统民居,震后重建以民间自发建设,政府帮助扶持为主,而且广大的农村、乡镇人口密度相对较小,震后重建多为传统民居的建设,这样多为使用当地传统的设计方法以及施工方式,各地区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鉴于以上情况本文对传统民居的重建不予重点研究。城市住宅多为多层、小高层以及高层住宅。城市人口密度相对较大,如果城巿发生震灾,民间力量无力进行重建,所以重建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民间力量进行参与的方式。居住建筑的重建要能承受城市高密度人口的压力,以居住区为主进行居住建筑的重建才能缓解高密度人口的压力。震后的重建要以让灾民尽快恢复住房为首要原则,所以震后居住区的重建要选择一种建设周期短的建筑设计方法及施工方式,但是快速化建设的情况下只能以一种标准化的方式进行建设,难以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所以住宅建成后应该有一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能给住户后期自主修改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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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后居住建筑恢复性重建设计研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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