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
第二章 震后居住区恢复性重建评价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相关震后重建理论的研究,结合当前我国的具体国情,在震后恢复重建的过程中,对于建筑形式的选择需要有能对其进行指导、验证的适应性评价体系,而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以能解决、避免以往重建过程中存在问题为目的,以符合相关住区建设思想和相关政策法规为基准。
2.1 国内以往重建案例中存在的问题
建国以来,我国大陆以及台湾地区经历的五级以上大地震多达数十起,而其中最让人刻骨铭心的就是1976年的唐山大地震(如图 2.1)和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唐山大地震已过去30多年,震后重建工作也早己完成,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汶川大地震的震后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目前也取得了一些成绩,出现了一批优秀的工程案例。(如图 2.2)
图 2.1 震后的唐山路南区建筑荡然无存
图 2.2 震后重建的水磨羌城
2.1.1 唐山大地震
1976年7月的唐山大地震,震级达到7.8级,死亡24.2万人,是20世纪世界上人员伤亡最大的地震,震后政府立即投入到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中。在1986年7月28日地震10周年时,中共河北省委、省人民政府举行隆重的纪念大会,宣告唐山震后重建工作基本完成(如图 2.3)。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在《关于唐山恢复重建情况的汇报》中,对新唐山建设成果作了如下宏观描述:“一座功能分区明确、布局比较合理、市政建设比较配套、抗震性能良好、生产生活方便、环境比较优美的新型城市,己经基本建成”。
图 2.3 唐山重建后新华路的建筑群
震后重建面临种种困难和复杂的问题,而当时最突出的问题是市区十几万户居民全部住在简易房,所以唐山重建,住宅建设的目标是速度快、质量好。从重建开始到宣告重建工作基本结束,政府一直把解决住房问题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唐山重建采用当时的最新的技术、材料,唐山重建本身是一场新技术、新材料的实验性革命,重建中的居住建筑主要采用内浇外挂、内浇外砌、砖混加构造柱三种结构型式,结构多样化且均为当时的新型结构形式。内浇外挂,又称“一模三板”,内墙以大模板用混凝土浇筑,墙体内配钢筋网架,外墙挂装预制混凝土复合墙板,配以构造柱和圈梁,施工方便,加快施工进度,提高建筑的工厂化加工,确保工程质量并在不降低抗震能力的前提下节省资金;内浇外砌,又称“一模两板”,这种结构体系是大模板剪力墙与砖混结构的结合,发挥了钢筋混凝土承重墙坚固耐久和砖砌体造价低的特点,主要用于多层建筑;砖混加构造柱,是指在砖墙身中加钢混凝土现浇构造柱,每层设计封闭混凝土圈梁,与构造柱连成一体。唐山地震后,唐山第一招待所的客房楼房屋墙体均出现了斜向裂缝或者交叉裂缝,错位较为明显,四、五层楼房的纵墙大多倒塌,而设有构造柱的楼梯间内虽各层的横墙也出现了斜向裂缝,但错位较一般横墙小,而且纵墙未倒,仅三层有裂缝。靠近内廊的两根构造柱都遭受破坏,其中三层的柱头受到的破坏最为严重,靠近外纵墙的构造柱破坏较轻(如图 2.4)。震后也有其它带有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且与圈梁组成封闭边框的多层砌体房屋,其墙体裂而未倒。由此可见,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在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性能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多层砌体房屋应按抗开裂和抗倒塌的双重准则进行设防,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则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抗震构造措施。
图 2.4 唐山第一招待所招待楼的客房
1979年下半年,唐山巿开始大规模重建,至1986年地震10周年重建工作宣告基本结束,这是唐山城市发展史上举动最大、建设成就最辉煌的时期。然而,在人们高度赞美崛起的新唐山时,也不免流露出些许遗憾的情绪,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新唐山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了:重建工作宣告基本结束后,当时仍有一些居民住在简易住房中(如图 2.5),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建筑设计“千篇一律”的问题比较突出,这里既有主观层面的原因,也有客观现实原因一一所谓“历史的人做历史的事”,逃避历史责任不去做应当和可以做的事是错误的,超越历史去做那些不允许、不能做的事是很难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当时人们曾受“左”倾思想的严重影响,在制订唐山重建规划和进行施工准备时,人们对一些问题存在着模糊的认识。而且当时震后重建工作受到经济实力的严重制约,整个唐山重建,是靠全市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高速度发展工业生产,用本市工矿企业提供的资金积累,采用大包干的办法进行的。当时,重建工作时刻考虑到住简易房居民的渴望,希望灾民能尽早地迁入新居:“设计标准化”大大提高了设计、施工效率,却产生住宅建筑“千篇一律”现象(如图 2.6)。
图 2.5 唐山震后重建中的统一的简易房
图 2.6 唐山震后单一化的住宅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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