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
第四章 永久性居住建筑——CSI住宅
4.1 CSI住宅的起源发展
4.1.1 荷兰SAR理论
20世纪60年代,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哈布瑞肯(J.N.Habraken)提出一个住宅建设新概念,称之为“骨架支撑体”理论。荷兰建筑师随后开办了一个建筑师研究会(Stiching Architecten Research),简称“SAR”,专门从事“支撑体”设想的研究。1965年,哈布瑞肯在荷兰建筑师协会上首次提出将住宅设计和建造分成“支撑体”和“可分体”的设想,随后对此产生的一整套理论和方法就叫SAR理论。这一理论目前已由住宅的理论发展为群体规划的理论和方法。
4.1.2 日本KSI理论
20世纪90年代,日本吸收支撑体住宅理论方法并创新发展,首先提出了KSI住宅,这是日本住宅产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如图 4.1)。它是指耐久性及抗震性能良好,维护管理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住房。KSI住宅是日本都市再生机构开发的一种住宅体系。KSI住宅中的K,是指日本的“都市再生机构”;S是英文Skeleton的缩写,即住宅躯体、支撑体的意思,是住宅的结构体部分;I是英文Infill的缩写,是指住宅里面的填充体,Infill包括设备管线和内装修等。KSI住宅是采用结构支撑体和填充体完全分离方法施工的住宅,KSI住宅的柱、梁、地面结构部分,具有百年以上的长期耐久性;填充体可以随着住户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习惯的变化而进行改变。
图 4.1 KSI住宅
随着全球资源紧缺、节能低碳等社会背景的呈现,人们逐渐认识到消费主导型经济的缺陷,以及发展储备持久型经济的重要性,这对建筑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原百年住宅建设系统CHS(Century Housing System)的基础上,时任日本自民党政务调査会住宅土地调査会会长的福田康夫又提出了“200年住宅构想”,但这只是住宅长寿化的一个象征性概念,而不是表示具体的耐用年数。
4.1.3 中国CSI理论
CSI住宅(中国的支撑体住宅)是针对当前我国住宅建设方式造成的住宅寿命短、耗能大、质量通病严重和二次装修浪费等问题,在吸收支撑体(SAR)和开放建筑(Open Building)理论特点的基础上,借鉴日本KSI住宅和欧美住宅建设发展经验,确立的一种具有中国住宅产业化特色的住宅建筑体系(如图 4.2)。C是CHINA的缩写,表示基于中国国情和住宅建设及其部品发展现状而设定的相关要求,S、I的含义同KSI中的S、I。CSI住宅根据住宅主体功能的不同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外部结构体和内部填充体。其中外部结构体部分采用的是高耐久性的材料,以延长其使用寿命;住宅内部的分隔墙、管线、地板、厨卫等内部填充体,主要是通过标准化设计实现工厂化生产,从而减少现场作业,并确保产品质量和减少环境污染,以避免传统住宅二次装修所带来的资源浪费,这是一种真正实现了能够满足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家庭、不同的需求的精装修住宅。
图 4.2 CSI住宅分体表示
CSI住宅虽然是借鉴了国外的建筑理论,但是它的主要理论有点类似于中国传统的木构架建筑,同样是通过支撑体(木构架)建造建筑的主体结构承重部分,通过可分体(门、窗、格栅、墙体等)形成建筑内部的分隔空间(如图 4.3)。传统的中国民居,居住者也是设计者,有的甚至就是建设者,所以建设的过程中居住者实际上是参与到了其中,对建筑享有一定的支配能力。CSI住宅在理论上也是与中国传统的木构架建筑是相通的。
图 4.3 中国传统抬梁式结构
4.2 CSI住宅理论提出的国内背景
中国建筑寿命偏短,一直饱受诟病,而建筑的拆除与新建,则造成了资源的大量浪费,极不符合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而且传统的住宅建成后“一次成型”,只能满足大众一般化的需求,不具有空间变化的能力,不能满足用户个性化的需求。CSI住宅的推出,是破解此问题的手段之一。
4.2.1 生态低碳的要求
我国住宅建设对环境资源的消耗占用是非常大的,建设消耗的钢材量占全国用钢量的20%,水泥的用量占全国水泥总用量的10.6%。城市建成区用地的30%用于住宅的建设,城市水资源中就有32%在住宅使用的过程中消耗,住宅使用能耗大约占全国总能耗的20%。算上建材生产制造的能耗,住宅总能耗大约占全国总能耗的37%,并且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比例将还会有所提高。
目前,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正在面临资源和能源的双重瓶颈约束,并且建筑能耗占了很大的比重。尤其是现在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等各方面飞速发展的时期。如今,中国建筑业飞速发展,每年全国建成的建筑面积为16~20亿平方米,这个数字己经超过发达国家年建成建筑面积的总和。截止到2002年年底,全国城乡房屋的建筑面积约400亿平方米,这其中绝大部分建筑是高能耗的建筑,同时新建的建筑中约95%以上也是高能耗的建筑,单位建筑面积的采暖能耗竟高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建筑节能有着非常大的潜力。
4.2.2 空间可变的要求
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家庭人口多,居住面积小,对住宅进行空间可变设计的目的是为了将有限的空间分隔出更多的房间,以尽力满足男女分室、长幼分室等的基本需求,这是单纯对“量”需求。
到了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人均居住面积也逐年上升,这时的空间可变设计的目的开始向“质”的方向转移。人们的居住意识由“人适应住宅”逐渐向“住宅适应人”转变,但这是一个认识不断上升的过程,开始时难免受一些开发商或发达地区的生活理念所引导而盲目随从。此时的空间可变已是生活方式的演绎,如将起居室加大、卧室缩小、增加保姆室等附属功能,体现了现代生活方式的需求。
二十一世纪,各个领域均飞速发展,对生活的载体一一住宅有了新的要求,在满足“质”与“量”的基础上要彰显个性风采,空间可变性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与价值。人们的居住意识渐已成熟,带有个性色彩的生活习惯发挥得淋漓尽致,空间可变设计的内容与目的也多样、复杂起来。目的性是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的,目的不同所采取的空间可变设计手段也不同。当前时期,空间可变的目的是实现建筑的长寿化、低碳化,并能随住户家庭结构的变化而满足居民不同时期的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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